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耕地保护合力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来源:掌上衡阳      阅读:3次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得到落实。近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验收及信息共享的规定>的通知》,对项目选址、验收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工作进行明确。

《通知》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时,应优先选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适当选择周边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优质恢复属性地类,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对项目选址和初步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项目验收、上图入库时,凡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新增耕地指标、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内容的,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应邀请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参与把关,并将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作为项目竣工验收依据。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将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年度变更成果、“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最新划定成果等信息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向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竣工图等矢量成果。

《通知》的印发,将更有利于统筹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筑牢织密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衡阳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