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鼓励创办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3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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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适当放宽中小微企业注资、出资时限。在首期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其余注册资本到资期限延长1年。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允许股东以股权、债权、专利技术、高新技术成果、商标专用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比例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相关前置许可事项工商部门可凭其原取得的前置许可证办理登记,并在收费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惠。缩短证照办理时间,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登记许可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申请人创办企业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