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有哪些自主权?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4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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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取消和下放一批核准权限。对保留的核准事项,除国家明确规定须由省级政府核准的,以及涉及跨市州或跨流域、危废、垃圾焚烧发电等少数敏感领域外,一律下放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核准。落实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探索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规范审批核准行为。制定实施《湖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有关部门应按照便利、高效原则,对本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尽量简化或合并。